“行政处罚29次未能解决该企业异味扰民”,极为准确地击中了环境保护的痛点。“以罚代管”只是表象,更深层次的问题依然在于,地方政府何时才能走出“牺牲环境换发展”的误区。
北方药业非法排污一案,有两个问题特别突出,一是排污数量大,经查实违规填埋的废菌渣达1万余吨,违规填埋区域占地约4000平方米,埋深2至3米,简直就是一个人造垃圾场。二是查处时间长,2013年以来,自治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共收到关于北方药业的投诉达143件,且呈逐年增多趋势。而早在2012年6月,网上就已出现关于北方药业排放废水废气,污染环境伤害群众身体的举报。
汹汹民意在长达3年多的时间里得不到回应,100多份举报换不来问题的解决,中央环保督察组一进驻,事情便立马柳暗花明,这从一个侧面表明,环保领域的地方保护主义并不只是坊间猜测。北方药业的非法排污行为几乎就是公开的秘密,而据牙克石市政府网站2011年10月发布的信息,北方药业项目总投资300亿元。这样的大型企业,往往是地方上的经济支柱,既是纳税大户,也是政府重点扶持的对象,甚至会在某种程度上反过来束缚政府决策,以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和政策优待,其中就可能包括环保执法上的某种特权。
当然,随着环保问题日益受到重视,环保领域的地方保护主义并不会单纯表现为不作为,而可能改头换面以另一种形式出现,比如以罚代管。2013年以来,内蒙古自治区、呼伦贝尔和牙克石三级环境保护部门对北方药业实施行政处罚29次。表面看,执法已够凌厉,处罚的密度也够大,但从实际效果看,与其说这是处罚,不如说是一种变相交易,企业以交罚款的形式换取排污“许可证”。处罚只是手段而非目的,执法的目的从来不在于处罚,而在于彻底终结环境违法行为。如果只是处罚而不解决问题,就会陷入一种“越罚越污”的困局。
一方面,执法部门会产生利益冲动,执法成“执罚”,违法越多收益越多,不断从自己的不履职行为中获利,放任和纵容企业违法。另一方面,企业都是理性经济人,会从成本意识来考虑问题,倘若合法处置污染物的成本远远高于行政处罚,企业就会很乐意接受处罚,以换取非法排污的豁免权。如此一来,环境污染便会更加严重,执法则成了企业非法排污的“帮凶”。
以罚代管,或也折射出地方环保部门投鼠忌器的尴尬心态。现行管理体制下,环保部门在人、财、物方面仍受地方政府管制,执法上并不具有充分的独立性,处处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。而在一些地方,经济发展仍然优先于环境保护。在这种局面下,“以罚代管”可以理解为环保部门的一种无奈和妥协之举,既完成了履职,对上级部门有所交代,又能令各利益相关方满意,不至于发生根本性的利益冲突。而被牺牲掉的,就是环境生态和民众的切身利益。
“行政处罚29次未能解决该企业异味扰民”,看上去有点黑色幽默的意味,却极为准确地击中了环境保护的痛点。“以罚代管”只是表象,更深层次的问题依然在于,地方政府何时才能走出“牺牲环境换发展”的误区,理顺两者之间的正确关系。